海关总署通告2021年第94号(关于加强对来自动物疫区运输工具监督管理的通告)

  为切实防范境外重大动物疫病随进境运输工具传入我国,进一步筑牢口岸国门生物安全防线,现就对来自动物疫区运输工具加强监督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 

  一、进境运输工具负责人应按照本通告附件要求,完整、准确填写载有的活体动物、拟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和泔水等信息,抖客网,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海关申报进境运输工具相关电子数据。

 

  二、进境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生物安全主体责任,自行或委托相关单位,对从进境运输工具上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、泔水严格实施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。

 

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 

  特此通告。

 

  附件:1.   水运进出境运输工具数据项填制规范(调整部分).doc

 

  2.   空运进出境运输工具数据项填制规范(调整部分).doc

  海关总署

 

  2021年11月22日

 

  通告正文下载链接:

 

     海关总署关于加强来自动物疫区运输工具监督管理的通告.doc

 

     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来自动物疫区运输工具监督管理的通告.pdf

海关总署通报2021年第94号(关于加强对来自动物疫区运输工具监督管理的通报)

原标题:【海关总署通告2021年第94号(关于加强对来自动物疫区运输工具监督管理的通告)
内容摘要:为切实防范境外重大动物疫病随进境运输工具传入我国,进一步筑牢口岸国门生物安全防线,现就对来自动物疫区运输工具加强监督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 一、进境运输工具负责人应按 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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